省殘聯(lián)關于做好2015年度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
晉殘聯(lián)〔2015〕174號
機關各部(室)、各直屬事業(yè)單位:
根據(jù)《公務員考核規(guī)定(試行)》、《山西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(試行)》(晉組通字〔2007〕50號)和《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暫行辦法》(晉人社廳發(fā)〔2013〕27號)有關規(guī)定,對機關及直屬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度工作進行考核,F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考核領導組
組 長:李亞明
副組長:郭新志 溫萬一 劉 曄 尹惠民
成 員:郭占文 楊宗強 王鳳萍 馬艷榮 余章平
考核領導組下設辦公室(考核辦),設在人事部。
二、考核對象及內容
機關在職處級以下參公管理人員、工勤人員和直屬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,以其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(jù)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,重點是工作實績。
德,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、職業(yè)道德、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(xiàn)。
能,是指履行職責的業(yè)務素質和能力。
勤,是指責任心、工作態(tài)度、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(xiàn)。
績,是指完成工作的數(shù)量、質量、效率和所產(chǎn)生的效益。
廉,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(xiàn)。
各直屬事業(yè)單位根據(jù)《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暫行辦法》(晉人社廳發(fā)〔2013〕27號)制定具體方案,組織實施,開展考核。
三、考核等次及比例
根據(jù)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參公管理的干部分為優(yōu)秀、稱職、基本稱職、不稱職四個等次;
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分為優(yōu)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個等次。
參照公務員、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優(yōu)秀等次掌握在各自總人數(shù)的15%以內,嚴格標準。
四、考核時間
考核工作從2015年12月20日開始,至2015年1月底結束。
五、考核程序
(一)個人總結
被考核人按照職責和全年工作任務完成情況,撰寫個人總結,填寫《2015年度參照公務員(工勤人員)考核登記表》或《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度考核登記表》。機關以部(室)為考核單元,各部(室)召開會議總結時,邀請分管理事會領導參加,進行民主評議,提出考核等次意見,“優(yōu)秀”等次人選所占比例為本部室人員總數(shù)的25%(超過1名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計算)。由分管領導在部室主要負責人的《年度考核登記表》中“主管領導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”一欄填寫對被考核人的評語,各部室其他人員的!赌甓群说怯洷怼分小爸鞴茴I導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”由部室主要負責人填寫。
各直屬事業(yè)單位處級干部“優(yōu)秀”等次人選所占比例不超本單位處級干部人員總數(shù)的25%,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《年度考核登記表》中“主管領導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”一欄由分管理事會領導填寫,其他處級干部的《年度考核登記表》中“主管領導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”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填寫。
。ǘ┕_述職
處級領導干部個人述職述廉報告一般不超過3000字。個人述職包含思想建設、工作實績、廉潔自律等以及需要改進加強的方面。由各部(室)主要負責人在機關考核大會上述職,每人不超過15分鐘。機關其他處級領導干部向考核組提交書面述職材料。
。ㄈ┟裰鳒y評
召開省殘聯(lián)考核大會,參會人員為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。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(shù)須達到應參加人數(shù)的三分之二以上。
1.由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對機關各部(室)提出的“優(yōu)秀”人選進行民主測評。
2.對機關被考核的工作人員進行測評,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排序,廳級、處級、其他人員按4:3:3權重計算,測評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結果的參考依據(jù)。
。ㄋ模﹨R總結果,提出建議
考核辦匯總測評結果,報黨組理事會研究。
。ㄎ澹h組研究決定
由省殘聯(lián)黨組確定2015年度機關工作人員及直屬事業(yè)單位的處級干部考核等次。
。┕
對確定為優(yōu)秀等次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。
。ㄆ撸┓答伣Y果
公示期滿后,將考核結果反饋至被考核對象,并在考核登記表上簽署意見。
(八)復核和申訴
對不允許參加考核或考核確定為不稱職(不合格)等次的如有異議,可按有關規(guī)定申請復核或申訴。
六、相關事宜
(一)各直屬單位要于2015年12月底前,將參加考核的處級干部名單報人事部;機關各部室要于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部室總結,將應參加年度考核人員的名單和推薦的優(yōu)秀人選報人事部;
。ǘ┎、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員不進行考核;
。ㄈ⿸炻氬憻挼母刹吭趻炻氬憻捚陂g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;
。ㄋ模┱{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,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(xiàn)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。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,由原單位提供;
。ㄎ澹┥嫦舆`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,參加年度考核,不寫評語、不定等次。結案后,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,按規(guī)定補定等次;
。┬落浻玫墓珓諉T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,不確定等次,只寫評語,作為任職、定級的依據(jù);
(七)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、打擊報復、弄虛作假、拉票請吃等違法違紀行為的,依照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嚴肅處理;
。ò耍C關參加考核的干部職工填寫2015年《省殘聯(lián)公務員(工勤人員)年度考核表》,以部(室)為單位于2016年2月底前將《年度考核表》送交省殘聯(lián)人事部;各直屬事業(yè)單位于2016年3月底前將考核結果匯總表報省殘聯(lián)人事部備案。
附件:1.參加2015年度考核的處級干部名單
2.參加2015年度考核人員及推薦優(yōu)秀人員名單
3.省殘聯(lián)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
4.省殘聯(lián)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
山西省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
2015年12月15日
來源:省殘聯(lián)人事部